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中职学校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5〕90号),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2〕6号),现下达你区县(自治县)2025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预算(详见附件),支出功能科目列“20503职业教育”下相应项级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清算下达的资助资金包括免学费补助、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免住宿费和免教科书费等资助项目。
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具体包括:一是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区县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2—3档。二是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三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及我市12个集中连片特困区县中职学校就读的三年级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各区县(自治县)要严格规范中职学生学籍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子注册制度,认真做好学生指纹识别系统应用,加强“一校两牌”、“联合招生”、“学籍异动”情况监管,杜绝“双重学籍”、虚报学生人数现象发生,确保中职学生基本信息完整准确。
四、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区县(自治县)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对相关资助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经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5年中职学校学生资助资金预算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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