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市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商请提前下达2025年市级预算重点专项区县转移支付资金的函》(渝林函〔2024〕343号),经研究,现将2025年市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市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提前下达你们,主要用于国土绿化、森林草原支撑保障体系,以及其他自然保护地、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等保护、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生态护林员等方面,项目代码、预算指标金额、科目列报等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根据审计、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对测算结果进行了调整,对相关资金予以扣减或奖补,请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其中发放到个人的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如有扣减,相关区县应当自行安排资金补齐,确保群众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上述资金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安排给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资金,请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11部门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渝财农〔2024〕1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现将你区县(自治县)、单位2025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区县(自治县)、单位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5年市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提前下达预算分配表
2.2025年市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提前下达预算分配表
3.2025年市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县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分解表
4.2025年市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区县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分解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