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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就业补助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1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区县(自治县)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具体金额详见附件。专项用于保障各项就业工作。收入列“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807就业补助”各项支出。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一、各区县要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做好2025年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工作,确保应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年度过程中,将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重新核定你区县(自治县)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

二、请各区县(自治县)整合现有资源,优化资金投向,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5年度就业补助资金预算表》(分发区县)

重庆市财政局

2024112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2025年度就业补助资金预算表》(分发区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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