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林业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137号)和《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商请下达2025年提前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的函》(渝林函〔2024〕344号),经研究,现将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提前下达你们(项目代码:10000017Z175070050002),具体金额和支出方向见附件,收入请列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21302林业和草原”,经济科目列相应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中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安排给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资金,请按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重庆市财政局等11部门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渝财农〔2024〕1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和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请你区县(自治县)、单位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时报送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
四、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提前下达预算分配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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