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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3-00471 [ 发文字号 ] 渝财社〔2023〕159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3-11-30 [ 发布日期 ] 2023-12-11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市卫生健康委: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159号),现将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预算10918万元提前下达你机关,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

一、该项预算支出列“210卫生健康支出”相应科目。

二、此次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指导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请按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算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工作,根据《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重庆市财政局

2023113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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