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3-00388
[ 发文字号 ]
渝财公〔2020〕11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0-04-29
[ 发布日期 ]
2023-10-25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2019年12月,我局以《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19〕380号),提前下达九龙坡区财政局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100万元,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及减排工程项目。
后因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地白市驿镇由九龙坡区划归高新区管辖,现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商请调整九龙坡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及减排项目预算的函》(渝环函〔2020〕288号),决定对已下达预算作相应调整:追减九龙坡区财政局资金预算100万元,并等额追加高新区财政局预算100万元。请你们会同两区生态环保部门共同做好工作交接,九龙坡区财政局应强化资金监控和绩效管理,督促项目实施进展并确保资金效益。该资金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报“211节能环保”。
特此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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