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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3-00388 [ 发文字号 ] 渝财公〔2020〕11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0-04-29 [ 发布日期 ] 2023-10-25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九龙坡区、高新区财政局:

201912月,我局以《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19380号),提前下达九龙坡区财政局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100万元,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及减排工程项目。

后因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地白市驿镇由九龙坡区划归高新区管辖,现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商请调整九龙坡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及减排项目预算的函》(渝环函〔2020288号),决定对已下达预算作相应调整:追减九龙坡区财政局资金预算100万元,并等额追加高新区财政局预算100万元。请你们会同两区生态环保部门共同做好工作交接,九龙坡区财政局应强化资金监控和绩效管理,督促项目实施进展并确保资金效益。该资金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报“211节能环保”。

特此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

202042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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