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2〕5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28号)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商请下达2022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函》(渝环函〔2022〕385号),现将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下达你们,专项用于有关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预算金额及项目详见附件)。
该资金项目代码:Z135060000007,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报“2110307土壤”。请你们抓紧会同相关部门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强化资金监管并加快预算执行,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土壤防治项目顺利实施。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请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市生态环境局另文下达)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做好绩效评价,于2022年终后向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财政局报送绩效评价报告,市级将结合情况选取区县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今后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同时请继续做好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治理等重点项目储备工作,市级将在后续资金分配中,严格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将区县储备项目情况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2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表
2.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市级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