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关怀版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农村产业融合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潼南区、梁平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藏粮于地藏粮于专项(农村产业融合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153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重庆市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方向2023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3766号),经研究,现将项目预算指标下达你们(详见附件),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分别列入2023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接受财政部重庆监管局等部门的监督。其,脱贫区县(自治县)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158号)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

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要对照渝发改投资﹝2023766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项目建设顺实施,预算执行结束后,对照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并将绩效自评报告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附件:重庆市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农村产业融合方向)2023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下达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373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农村产业融合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75号).xls

主办: 重庆市财政局版权所有

渝ICP备1900896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8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39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