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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林业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143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下达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3〕786号),经研究,现将项目预算指标(项目代码:Z135060000070)下达你们(详见附件),专项用于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科目列报:功能分类科目列报“自然灾害防治(22406)”,经济分类科目列报“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09)”,政府分类经济科目列报“机关资本性支出(504)”,并接受财政部重庆监管局等部门的监督。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要对照渝发改投资〔2023〕786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预算执行结束后,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要对照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并将绩效自评报告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附件:2023年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下达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2023年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下达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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