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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万州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384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区地方电网企业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网范围内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23年中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44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6002太阳能发电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299其他对企业补助。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区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绩效自评结果。

附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2112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绩效目标表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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