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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经报财政部备案审核同意,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中央衔接资金,资金规模见附件)预算下达你们。该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该项指标列“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科目:“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相关项级科目。脱贫区县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按照整合要求列报。按支出内容相应列支出经济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突出资金支持重点。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市委一号文件精神,相关区县在分配资金时要重点向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重点帮扶村倾斜。

二是优先支持产业发展增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用于相关任务方向的资金要继续优先支持产业发展。2022年,用于产业发展的中央衔接资金(含提前下达)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达你区县资金总规模的55%,且不得低于2021年的资金占比。

三是继续落实整合政策要求。继续支持14个脱贫区县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1〕58号)有关规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

四是切实管好用好中央衔接资金。请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库,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强化跟踪督促,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2022年起,衔接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包括提前下达的中央衔接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办〔2022〕12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区县财政部门在向下级下达该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资金的项目,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可按资金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分别登录;也可由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按照中央直达资金、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比例自动拆分。

附件:2022年中央衔接资金分配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2022年中央衔接资金分配表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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