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无障碍 关怀版 | 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1-01170 [ 发文字号 ] 渝财综〔2021〕74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1-12-27 [ 发布日期 ] 2021-12-27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学校少年宫述职考评补助资金的通知

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发挥我市乡村学校少年宫的社会效益,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18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办法》(渝文明办〔2016〕49号)的有关规定,我市召开了2021年乡村学校少年宫述职考评工作,538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参与述职考评。按照《关于重庆市2021年乡村学校少年宫述职考评结果的通报》文件精神,决定按考评等级情况给予“以奖代补”运转经费补助,其中:一等补助15万元,二等补助8万元,三等补助4万,优秀补助2万。现说明相关事项:

一、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和运行资金要严格资金用途,不得违规用于发放教师工作补贴和加班工资等其它支出。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教委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以奖代补”运转经费补助使用范围具体为:用于已开展活动的乡村学校少年宫专项运转补助;培训乡村学校少年宫的管理人员、支持校内辅导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志愿者参加专业培训、适当补贴校外辅导员志愿者开展辅导等。

二、各级财政、文明办、教育等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审批工作中,不得违反规定分配资金或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项目)分配资金,不得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或使用项目资金。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使用资金,如有违反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各乡村学校少年宫不得以“以奖代补”运转经费补助采购正常的学校教育教学设备,以及笔记本电脑、空调等不符合规定的器材和单价5000元以上的摄影摄像器材、单价1.2万元以上的钢琴等贵重设备。

四、年终办理决算时,请填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96004项“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附件:1.2021年乡村学校少年宫述职考评补助资金总表

2.2021年乡村学校少年宫述职考评补助资金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