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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住建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1〕47号),为进一步加快转移支付预算执行进度,提高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结合市住房城乡建委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分配建议,现提前下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预算(详见附件1)。

提前下达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预算综合考虑相关区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量、均衡性转移支付财政困难程度系数进行权重和分配。项目代码:Z135080000028,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和“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科目。

项目资金请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具体使用范围按照财综〔2019〕31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购置交通工具等支出。应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按照规定统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并按照工作(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收到本通知后,应做好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各区县应注重项目推进情况调研分析和进度研判,做好项目实施监控,切实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请对照计划任务数科学合理填列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2),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填报绩效目标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住建委应于15日内汇总全市绩效目标报住建部,以便住建部汇总报财政部备案。

请各区县做好对应的项目绩效目标分解、细化和项目实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绩效目标达成情况将作为后续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请各区县高度重视绩效目标管理与绩效监控。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财政部重庆监管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开展的对各区县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执行审计等相关工作。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预算表

2.重庆市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表(样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提前下达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预算表.xls
重庆市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表(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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