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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1-00792 [ 发文字号 ] 渝财农〔2021〕82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1-09-08 [ 发布日期 ] 2021-09-13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林业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1〕82号)和《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商请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函》(渝林函〔2021〕198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县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项目代码:Z175070050002),主要用于森林管护、国土绿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等生态保护等方面,具体金额、科目列报等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的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主要用于辖区内森林管护、国土绿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等生态保护等方面,各区县在完成约束性指标的基础上,统筹财力用于包括指导性指标在内的林业任务计划,积极支持本区县林业改革与发展。

二、请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区县要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市林业局要会同我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及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分解下达绩效目标,做好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安排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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