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1-00789
[ 发文字号 ]
渝财预〔2021〕26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1-08-24
[ 发布日期 ]
2021-09-13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的通知
根据国家和我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政策要求,为支持你区(县、自治县)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市政府批准,现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资金(详见附件)。该项资金纳入2021年市区两级结算,收入科目列“11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报相应科目。
请各区(县、自治县)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附件: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情况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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