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关怀版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 文字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延续执行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政策的通知

日期: 2023-08-30
字体:

为支持办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称服贸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续执行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延续执行服贸会进口展品税收政策,对2024年至2025年期间举办的服贸会,在展期内销售的规定数量或金额以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享受税收政策的展品不包括烟、酒、汽车、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国家禁止进口商品。 

延续执行服贸会进口展品税收政策,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服贸会对外开放平台作用,稳定参展企业预期,加强企业国际交流,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服务贸易提质增效。 

主办: 重庆市财政局版权所有

渝ICP备1900896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8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39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