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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 2025-02-18 来源:重庆财政

2024年,重庆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2024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重庆财政法治建设。

一、坚持党的领导,财政法治建设更加坚强有力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会计法》等新修订的与财税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努力做到悟实悟透、深学活用。举办全市财政法治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职责,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财政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将财政法治与财政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引导党员干部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过程中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以党纪教育带动法治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部署,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推动实现党纪国法学习衔接贯通,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聚焦机制建设,财政制度规范体系更加完备

一是积极参与立法工作。全年共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6部国家法律草案、《重庆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13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重庆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与认定办法》等9件政府规章的征求意见工作,积极研提法律建议并及时反馈。二是推动财税管理法律制度完善。全国层面,按时完成财政部交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改调研工作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情况调研暨立法后评估工作,形成高质量报告并及时报送财政部。重庆层面,积极参与《重庆市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办法》的起草,参与完成个人住房房产税政府规章的调整和水资源税改革政策的制定,提升财税政策法治化水平。三是着力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第329号令)的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废止和备案等环节实行全面管理。今年以来,共新增《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等8件规范性文件。全年累计开展规范性文件常规清理2次,分两批集中废止《重庆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共14件。全年新增的8件规范性文件和废止的14件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报送市政府备案。

三、自觉接受监督,财政法治监督体系更加健全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市人大决议决定,按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报告市级预算调整、川渝高竹新区财税政策、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全年办理涉及财政的代表建议438件、政协提案243件,办结率和时效率均为100%。健全完善服务代表委员工作机制,定期报送预算执行、财政政策落实以及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让代表委员常态化了解、监督财政工作。认真落实审计意见,扎实做好审计问题整改。二是主动接受司法监督。依法接受复议机关、诉讼机关监督,按照《重庆市财政局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办法》的要求,做好我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共收到7份行政复议决定书和39份诉讼判决文书,被维持率和胜诉率均为100%。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三是做好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按照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在我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梳理出全市财政系统现行有效的行政检查事项10个,行政处罚事项226个,完成事项依据、行使层级、裁量基准等要素配置,推动区县财政部门执法行为规范化。起草并推广试用《财政行政处罚工作指南》,推动《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修订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2场,严格落实执法各环节程序,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四、加强普法宣传,财政干部法治素养明显提

是认真实施我局“八五”普法规划。按照“有计划、有载体、有成效、有记录”的要求,有序推进普法工作。我局一名干部、一区县财政局分别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突出单位;我局一局属事业单位被市普法办评为重庆市“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二是认真开展财政法治宣传。在总结提炼我局法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撰写财政法治宣传信息。《在法治轨道上提高财政治理效能》等3篇信息被国家级媒体《法治日报》采用,《市财政局突出“三个着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简报》采用,并获得市领导肯定性批示。《政府采购招标中虚假材料辨析与认定》典型案例被《中国财政》采用。三是创新普法载体。积极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参加第五届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认真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开展“4.15国家安全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专项普法活动,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法治宣传片、推送微信公众号文章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取得良好成效。

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也是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重庆的新定位新使命新任务,在法治轨道上做好财政改革工作,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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