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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1-10 来源:重庆财政

2022年,重庆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发挥法治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局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过程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邀请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专家到我局作“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二是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发挥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召开全市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审议《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重庆财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财政法治建设重要文件,为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强化财政法治建设奠定基础。三是扎实推进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坚持在推进整改过程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认识、认领督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结合财政法治建设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梳理出七个方面的问题和24项整改事项,列出48条整改措施,逐条整改落实。四是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纳入局机关各处室、各支部学习重要内容,向全局干部职工发放学习资料600余份,推动全体党员和干部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2022年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法治工作培训班,围绕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要求开展培训。制定《重庆市财政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将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情况纳入局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目标体系,将推动法治建设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指标,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取得实效。


二、坚持依法理财,财政制度落实更加顺畅


一是健全依法理财制度体系。持续完善市级预算、重点专项、基本支出、预算公开评审、“零结转”、预算调剂等“10+1”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生态环保、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区县建立“三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构建“同一规范、同一系统、同一平台”的预算管理新格局。推动《重庆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在前期调研成果基础上,对草案文稿进行论证、完善。二是依法规范履行财政职能。动态管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完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做好我局行政权力事项与财政部权责清单的衔接,将我局64项权责事项有序接入“渝快办”平台,细化办事指南,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制定《重庆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细化财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流程,明确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政策解读、备案及清理等管理要求,将公平竞争审查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有机结合,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三是着力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中由我局负责的任务,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开展2022年区县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动态监测基层“三保”运行,持续推动财力下沉,坚决守住“三保”底线。切实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提升新增债券项目质量,有效管控源头风险。有序发行再融资债券,优化债务期限结构,缓释当期偿债压力。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采取“压、转、还、换”等方式,持续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发挥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副召集人作用,参加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调研,积极推动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把公平竞争审查嵌入财政政策制定流程,对市财政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把关,严格排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对《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等三个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回头看”,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五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发挥财政保障作用,助推科技强警、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司法建设,提升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智能化水平,为加快薄弱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改造提供支持,提升基层法治服务能力。推动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支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新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重庆。


三、提升法治水平,财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一是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与四川省财政厅合作,开展川渝地区财政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制定,目前已形成初稿,正开展征求意见和论证工作。围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起草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修订财政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文书示范文本,提高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新增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有序开展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对全局102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清单化管理,确保财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试点,推动政府采购行政执法和法律审查服务标准化,常态开展监督检查,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防范破坏营商环境行为。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的效率。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监督考核,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并对违反政府采购法的市场主体进行行政处罚。加强会计行业监管,有序组织会计专业初、中、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保障广大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查处并处罚违法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4家。三是依法接受监督。制定《重庆市财政局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办法》,明确我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程序,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履行生效判决责任,明确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带领作出行政行为的部门负责出庭应诉,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发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6件,已开庭审理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四、加强普法宣传,干部法治素养不断提高


一是不断提高财政普法针对性。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和各处室党支部学习必学、必训内容,把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干部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局机关全体干部、局监管企业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在落实财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加强对宪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二是举办财政法治工作培训班。邀请财政部、市司法局、渝北区人民法院和西南政法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围绕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财政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等主题,对全市财政系统的法治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三是扎实开展普法主题活动。在局机关举办规范性文件管理讲座,有效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意识;灵活运用互联网平台,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通过法治微视频展播、宪法宣传海报等形式,在全市财政系统掀起学法普法热潮,推进宪法和财经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


2022年,重庆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财政法治建设的制度体系还有待完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有待丰富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正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3年,重庆市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服务财政工作大局,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我市实施方案,结合财政管理工作实际,做好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二是提高依法理财整体水平。加快推进《重庆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征求意见等工作,把党中央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地。加强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和水平。发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和复议答复工作,助力行政争议化解。三是提升财政普法宣传成效。围绕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工作大局和财政改革发展中心任务,扎实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教育。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好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以法治理论考试和财政干部旁听庭审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全市财政干部、监管企业职工的法治教育,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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