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0-02871
[ 发文字号 ]
(渝府发〔2020〕4号 2020年2月22日)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成文日期 ]
2020-02-26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退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和《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扶组办发〔2018〕129号)规定,经县级申请、第三方实地评估检查、社会公示、市级审定等程序,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达到贫困县退出相关指标,符合贫困县退出标准。经研究,同意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退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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