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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市政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及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市人大审议意见,统筹抓好财税改革和各项管理工作,全市财政运行平稳。由于年度执行中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以及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区县上解、调入资金等增加,支出总体规模相应调整,市政府编制了《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相应调整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市级预算。
    一、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收入预算811亿元,保持不变。转移性收入预算从1791亿元调整为2095亿元,调增304亿元,主要是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3亿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收入62亿元、区县上解收入6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亿元、调入资金62亿元。二者加总后,市级收入预算总计从2602亿元调整为2906亿元,调增304亿元。
    市本级支出预算从1078亿元调整为1292亿元,调增214亿元;转移性支出预算从1524亿元调整为1614亿元,调增90亿元,主要是补助区县支出2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还本支出62亿元。二者加总后,市级支出预算总计从2602亿元调整为2906亿元,调增30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收入预算1173亿元,保持不变;转移性收入预算从635亿元调整为715亿元,调增80亿元,为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收入。二者加总后,市级收入预算总计从1808亿元调整为1888亿元,调增80亿元。


    市本级支出预算从930亿元调整为870亿元,调减60亿元,为土地收入安排的支出。转移性支出预算从878亿元调整为1018亿元,调增140 亿元,主要是调出资金6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80亿元。二者加总后,市级支出预算总计从1808亿元调整为1888亿元,调增80亿元。
    根据预算法等相关规定,除预算调整事项外,对于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使用上年结转资金、级次间调整、科目间调整、动支预备费等预算变动事项,引起的收支规模、级次、科目间的变动,将在年度执行完毕后,按程序报市人大备案。
    二、全市财政预算预期情况
    根据市级预算调整事项和区县预算预计变动情况,全市财政预算预期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2262亿元,加上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等转移性收入2219亿元后,全市收入预算总计4481亿元。支出预算相应安排448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为1938亿元,加上中央补助、地方政府债务收入715亿元后,全市收入预算总计2653亿元。支出预算相应安排2653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为73亿元,加上中央补助4亿元后,全市收入总计77亿元。支出预算相应安排77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今年以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受实际缴费人数增长、待遇标准提高补助增长、费率调整等因素影响,基金收支规模扩大。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期为1754亿元,支出预算安排 1655亿元,收支品迭后,结余99亿元。
    方案(草案)连同以上报告,请一并审议。

    附件: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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