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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决算的报告(2024年7月29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决算的报告

——2024729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全市和市级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的起步之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关心支持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预算决议,深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做好“生财、聚财、用财、管财”各项工作,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41亿元、增长16%。加上中央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等,收入总量727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05亿元、增长8.4%,加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7276亿元。

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2023年执行数(以下简称2023年执行数)相比,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总量均增加12亿元。主要是按规定在年度结束后,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超过收入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79亿元、增长7.1%。加上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中央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量为4682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70亿元、增长0.5%。加上调出资金、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4682亿元。

2023年执行数相比,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总量无变化。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7亿元、增长88.1%。加上中央补助和上年结转后,收入总量为194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亿元、增长20.1%。加上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后,支出总量为194亿元。

2023年执行数相比,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总量无变化。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45亿元、增长1.5%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75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9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462亿元、增长8.4%。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09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8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8亿元。当年结余183亿元,历年滚存结余2783亿元。

2023年执行数相比,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总量增加10亿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较执行数增加9亿元。

以上与2023年执行数的差异均为决算办理中的正常对账调整。

二、市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735亿元,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预算数(以下简称调整预算数)为828亿元,决算数为827亿元、增长21.5%,为预算数的99.8%。加上中央补助、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量为488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5亿元,调整预算数为1962亿元,决算数为1738亿元、增长8%,为预算数的88.6%。加上补助区县、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量为488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877亿元,调整预算数为882亿元,决算数为992亿元、增长6%,为预算数的112.5%。加上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中央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量为358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9亿元,调整预算数为800亿元,决算数为602亿元、下降16%为预算数的75.3%。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补助区县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3589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25亿元,调整预算数为81亿元,决算数为75亿元、增长154.9%,为预算数93.1%。加上中央补助和上年结转后,收入总量为81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亿元,调整预算数40亿元,决算数为27亿元、增长77.6%,为预算数的66.4%加上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后,支出总量为81亿元。

三、重点报告事项

(一)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市对区县转移支付1778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497亿元,主要用于均衡财力、激励引导和体制结算,以及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共同事权;专项转移支付281亿元,主要用于农林水、住房保障、节能环保、交通运输等。

(二)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中央下达我市直达资金1282亿元。我市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将资金分配下达至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主要用于养老保险、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基本财力保障等。2023年底,完成支出1061亿元,支出进度为82.8%。同时,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监控预警,强化预警信息及问题数据的核实整改,确保资金下达、分配、使用的安全、规范、高效。

(三)“三保”情况

2023年,坚持“三保”优先,落实“三保”清单制度,强化“三保”风险防控,持续实施预算审核、压力评估、重点关注、倾斜补助、专户调度、跟踪监测、兜底救助等全链条“三保”机制。持续加大对区县转移支付支持力度,推动财力性转移支付适度向困难区县倾斜,适度扩大“三保”重点关注区县范围,“三保”财力补助较上年增长26%,有力增强基层财力保障水平。建立区县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动态排查区县财政运行风险,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抓预防,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全市发行政府债券3000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469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社会事业、农林水利、仓储物流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再融资债券1531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存量债务。全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899亿元。其中,市级376亿元,区县1523亿元。

2023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12258亿元,在核定限额之内。按类型分,一般债务余额371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544亿元。按级次分,市级债务余额3275亿元,区县级债务余额8983亿元。按财政部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办法计算,我市政府债务率为145%风险总体可控。

(五)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备费、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初,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93亿元,年度执行中未新增动用,年底通过统筹结转结余、零结转收回、政府性基金调入等方式补充405亿元。2024年初,动用310亿元用于平衡预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88亿元。

2023年,市级预算安排预备费30亿元,年度执行中动用1.2亿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剩余28.8亿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94亿元,按原使用方向继续用于区域协调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计提扩面以及防洪救灾支出等。

(六)“三公”经费支出及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级“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19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9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16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减少0.74亿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39亿元。“三公”经费支出大幅减少,主要是市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经费开支。

2023年,全市政府采购金额603亿元、增长0.1%。其中,市级278亿元,区县325亿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80.6%;节能环保产品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76.5%。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持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升政策和资金效益。完善“部门自评估+财政再评估”工作机制,对173个新增5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部门自评估”,选取部分政策和项目实施“财政再评估”。出台《重庆市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引》,推动建成11个行业领域306项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强化绩效目标“初审+复审+抽审”三联审核机制。实施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双监控”,探索绩效运行监控与预算执行监督、财会监督贯通融合。首次开展绩效自评调研核查,推动自评结果更加真实客观,对27个项目累计232亿元财政资金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推进结果反馈和问题整改。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年度党建统领工作绩效考核、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与部门预算、区县转移支付挂钩,强化绩效激励约束作用。

(八)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上半年,市审计局依法对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进行了审计,指出了预算管理不够精细化、部分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效益未充分发挥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处理意见,相关审计结果已纳入向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目前,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照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一是继续完善预算公开评审制度,加强一般性项目专项评审,进一步厘清项目边界,严格经费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二是持续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组织实施部分行业领域和部门整体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聚焦西部陆海新通道、乡村振兴等领域重点政策和项目实施绩效评价,邀请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联合开展部分民生项目评价,推动绩效评价提质增效。三是完善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强化查出问题的考核结果运用,对债券使用进度较慢、绩效较差的区县按问题金额占比在专项债券额度分配中适度进行扣减。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从体制机制上着手,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决算连同以上报告,请一并审议。

附件:重庆市2023年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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