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决算的报告(2023年7月25日)
——2023年7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姜国杰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全市和市级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严峻疫情、极端高温干旱天气和严重电力资源紧张等超预期因素,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多重挑战。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动力,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为全市经济稳定恢复、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提供了财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3亿元,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8%,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2.5%。加上中央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等,收入总量为620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93亿元,增长1.2%,加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6202亿元。
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2022年执行数(以下简称2022年执行数)相比,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总量均增加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54亿元,下降25.6%。加上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中央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量为414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55亿元,增长0.1%。加上调出资金、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4145亿元。
与2022年执行数相比,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总量均增加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9亿元,下降4.5%。加上中央补助和上年结转后,收入总量为107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亿元,下降30.2%。加上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后,支出总量为107亿元。
与2022年执行数相比,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总量无变化。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06亿元,增长1.8%。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72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7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0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71亿元,增长8%。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80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3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4亿元。当年结余335亿元,历年滚存结余2600亿元。
与2022年执行数相比,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总量均减少2亿元。
以上与2022年执行数的差异均为决算办理中的正常对账调整。
二、市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822亿元,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预算数(以下简称调整预算数)为660亿元,决算数为680亿元,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14.8%,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7.8%,为预算的103.1%。加上中央补助、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量为4191亿元。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95亿元,调整预算数为1694亿元,决算数为1610亿元,下降1%,为预算的95%。加上补助区县、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量为419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075亿元,调整预算数为871亿元,决算数为936亿元,下降34%,为预算的107.6%。加上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中央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量为3087亿元。202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5亿元,调整预算数为648亿元,决算数为716亿元,下降23.9%,为预算的110.6%。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补助区县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308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26亿元,调整预算数为27亿元,决算数为30亿元,增长0.4%,为预算的107.5%。加上中央补助和上年结转后,收入总量为33亿元。2022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亿元,调整预算数为18亿元,决算数为15亿元,下降33.3%,为预算的85.1%。加上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后,支出总量为33亿元。
三、重点报告事项
(一)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市对区县转移支付1661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782亿元,主要用于均衡财力、激励引导和体制结算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20亿元,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专项转移支付359亿元,主要用于农林水、住房保障、节能环保、交通运输等。
(二)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中央下达我市直达资金1075亿元。我市严格按照要求,快速将资金分配下达至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主要用于养老保险、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基本财力保障等。截至2022年末,完成支出1002亿元,支出进度为93.2%。同时,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监控预警,强化预警信息及问题数据的核实整改,确保资金下达、分配、使用的安全、规范、高效。
(三)“三保”情况。
2022年,坚持“三保”优先,逐步建立健全基层“三保”保障体系,持续实施预算审核、压力评估、重点关注、倾斜补助、专户调度、跟踪监测、兜底救助等全链条“三保”机制,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建立区县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动态排查区县运行风险,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抓预防,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10071亿元,在核定限额之内。按类型分,一般债务余额3180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891亿元。按级次分,市级债务余额2965亿元,区县级债务余额7106亿元。按财政部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办法计算,我市政府债务率为130%,风险总体可控。
2022年,全市发行政府债券211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467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社会事业、农林水利、仓储物流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再融资债券650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全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984亿元。其中,市级237亿元,区县747亿元。
(五)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备费、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初,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59亿元,年度执行中,动用100亿元用于应对减收,年底通过统筹结转结余、零结转收回、政府性基金调入等方式补充274亿元。2023年初,动用240亿元用于平衡预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93亿元。
2022年市级预算安排预备费25亿元,已全部按规定使用。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电力电煤保供、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和抗旱防火救灾等。
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90亿元,按原使用方向继续用于区域协调发展、疫情防控、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等。
(六)“三公”经费支出及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市级“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69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4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45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减少1.37亿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58亿元。“三公”经费支出大幅减少,主要是市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经费开支。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因公出国(境)基本停止,费用相应减少。
2022年,全市政府采购金额602亿元。其中,市级162亿元,区县440亿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66%,节能环保产品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71%。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持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升政策和资金效益。强化目标引领,建成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5个行业领域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2022年年度中预算安排和2023年年初预算公开评审中,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调整”项目占比达20.4%。前移管理重心,在主管部门事前绩效自评估的基础上,选取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购买服务、大数据应用发展等2个一级重点专项,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及相关领域专家集中开展再评估,削减实施条件不具备、绩效低的项目。加强跟踪问效,对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异常的单位和重点专项,亮灯并整改,有效发挥绩效监控“纠偏”功能。深化结果运用,对科技发展专项、重点就业专项等29个项目、200余亿元实施重点绩效评价,评价提出问题建议92条,部门反馈整改思路33条,共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依托财政审计会商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纳入审计,同时将审计结果作为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与部门预算挂钩。
(八)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3年上半年,市审计局依法对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进行了审计,指出了部分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质量不高和部分决算草案收支列报不准确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处理意见,相关审计结果已纳入向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目前,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照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一方面,深入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完善“无评估、不入库”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做实做强项目库。另一方面,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组建专项债券项目审核专班,通过常态申报、定期评估、滚动储备,扩大项目储备规模,提高项目质量。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从体制机制上着手,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
重庆市2022年决算连同以上报告,请一并审议。
附件:重庆市2022年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