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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财政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市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会计、财政评审和非贸易外汇收支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市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管理全市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市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市级年度预算;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承担市级行政事业类国有资产管理及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承担财政评审中介机构库及专家库的建立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财政局内设24个职能处室、9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国库支付中心、非税征收管理中心、预算编审中心、预算绩效管理中心、收支管理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预算评审中心、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重庆财政学校(重庆市财政会计人员教育中心、重庆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财政局机关(本级)、收支管理服务中心、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非税征收管理中心、预算评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8,425.46万元,支出总计18,425.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6.87万元、增长5.4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政策性增支。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471.0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195.48万元,增长14.3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政策性增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30.66万元,占96.91%;其他收入540.34万元,占3.09%。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24.6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29.85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22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1万元,下降0.07%,基本持平。其中:基本支出8,157.68万元,占47.36%;项目支出9,067.60万元,占52.6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0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8.47万元,增长417.97%,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在政策范围内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93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9.87万元,增长12.7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政策性增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40.01万元,增长21.01%。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政策性增支约969万元;二是根据实际需要,年中追加部分项目支出1971.01万元,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考试考务费368万元,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有关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360万元,市级会计考试考务工作经费309万元,CA国产算法签名升级项目建设经费299.42万元,电子支付二期资源扩展项目建设经费260万元,统一门户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经费255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2.62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143.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2.24万元,下降4.4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在政策范围内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2.91万元,增长15.3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政策性增支及年中追加部分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29.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3.07万元,增长423.63%,主要原因是在政策范围内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主要包括: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有关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360万元,CA国产算法签名升级项目建设经费299.42万元,统一门户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经费164.5万元,财政票据印刷费131.6万元等。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10.04万元,占89.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5.41万元,增长15.85%,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政策性增支;二是根据实际需要,年中追加部分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考试考务费、市级会计考试考务工作经费、电子支付二期资源扩展项目建设经费、统一门户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经费等。
    (2)教育支出11.80万元,占0.07%,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19.75万元,占6.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50万元,增长17.0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死亡职工抚恤丧葬费等无年初预算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7.62万元,占1.91%,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城乡社区支出19.00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部要求,为规范我市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年中追加重庆市土地出让金管理系统经费19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75.35万元,占1.71%,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80.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0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9.91万元,增长21.1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67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1.06万元,下降26.77%,主要原因是本年进一步压减了公用经费支出规模。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和年末结转结余均为0.00万元。本年收入19.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0万元,本年支出19.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规范我市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年中追加重庆市土地出让金管理系统经费19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2.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74万元,下降55.7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5.18万元,下降44.2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压减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45.50万元,主要是用于赴国(境)外学习财政管理先进经验,如参加“财政干部专业化培训方式创新研究班”、“全国财政系统政府购买服务培训班”、“政府投资基金设立与管理研究培训班”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22.50万元,下降33.0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7万元,下降8.58%,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压减经费支出,确保因公出国(境)费用逐年下降且不超预算。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6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6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万元,下降39.4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12万元,下降17.05%,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财政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67万元,下降96.5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09万元,下降90.83%,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4辆;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23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1.6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1.4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和差旅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1.10万元,下降27.21%,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年进一步压减了公用经费支出规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8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42.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40.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71.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16.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3%。主要用于采购财政票据印刷服务,政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维。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447.9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有力保障了我市年度会计职称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项财政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财政票据的印制及管理,各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757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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