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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执业许可的公告

2016年6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我局作出许可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执业的决定。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二、分所执业证书编号:110000105001 

三、分所负责人姓名:张淑明 

四、经营场所:重庆市南岸区海铜路1号11-办公3 

五、分所注册会计师数量:10名,各注册会计师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如下: 

张淑明  503300590552 

王超球  500800540001 

蔡  琼  500300190813 

胡  勇  500300650818 

李晓彪  500800540007 

陈  勇  500300350345 

陈霜冰  500800540012 

岳仕伟 500800540005 

余水全  500300190823 

田  莉  500300900019

重庆市财政局 

2016年6月28日

主办: 重庆市财政局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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