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许可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执业的批复(渝财会〔2021〕28号)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9号)的规定,我局对你所报送的执业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许可执业,并颁发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二、分所负责人:万姝。
三、分所注册会计师数量为5名,相关注册会计师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如下:
盛 锦 110002414124
陈 超 110002414123
温雅文 110002414126
周春雨 110002414860
潘 爽 310000062073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