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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1-00876 [ 发文字号 ] 渝财会〔2021〕28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1-11-03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许可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执业的批复(渝财会〔2021〕28号)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9号)的规定,我局对你所报送的执业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许可执业,并颁发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二、分所负责人:万姝。

三、分所注册会计师数量为5名,相关注册会计师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如下:

盛  锦  110002414124

陈  超  110002414123

温雅文  110002414126

周春雨  110002414860

潘  爽  310000062073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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