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实施学校业务管理系统收缴电子化改造工作的批复(渝财非税〔2020〕8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你局《关于国标系统接入的请示》(彭水财文〔2020〕1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校业务管理系统按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新制度进行改造,以此加强学校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规范收缴资金清算途径,缩短收缴资金清算周期,防范收缴资金安全风险。
二、你局应积极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学校,依托《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单位接口规范(2019)》(渝财非税〔2019〕7号),重构学校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管理流程,充分发挥收缴电子化“以数据控收、以数据促缴”的优势作用,充分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新要求。
三、系统改造工作结束需要进行执收单位项目查询、订单申请和查询等业务功能测试,经收缴电子对账确认成功后正式启用。
此复。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