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高山生态移民搬迁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查前公示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加强我市高山生态移民搬迁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重庆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2013年工作要点》的具体部署,我局将于2013年10月起开展我市高山生态移民搬迁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此次检查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对象为各相关区县乡镇负责组织实施移民搬迁工作机构,重点检查区县为城口、巫山、秀山、酉阳、武隆等五个区县,每个区县抽查2个镇辖区内的移民搬迁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组织情况。是否成立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协调小组等组织机构;是否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或实施意见;是否落实专人负责制;是否将此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区县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二)项目实施情况。是否进行前期摸底排查及规划编制,包括需求农户信息库建立情况、总体实施规划编制情况等;是否按照搬迁规划要求完成搬迁,包括年度搬迁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年度贫困人口搬迁计划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擅自调整项目内容等违规行为。
(三)项目资金管控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有无挤占、挪用、截留资金的现象;是否建立专账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是否建立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列支是否合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有无私设账外账,变相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四)项目资金绩效情况。是否建立搬迁群众帮扶机制,是否建立搬迁对象及补助资金公示机制;是否按期报送动态监控数据并定期自查审计;是否建立健全项目资料档案;是否在项目管理、资金整合、集中安置点打造、后期扶持等方面具有重大创新突破。
三、检查时限
高山生态移民搬迁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自2013年9月9日起,至2013年11月底结束。
为切实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提高检查工作透明度,在检查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我局反映该项目在资金管理、拨付、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
联系电话:(023)67575538 67575506
重庆市财政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