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目的
为保证财政政策落实到位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健康发展,改善百姓乘车条件,方便百姓出行为总目标。通过检查,在摸清我市城乡道路客运现状的基础上,反映区县公交和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在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成效,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为主线,重点了解资金在安排使用及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情况,促进管理规范和制度完善,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完整、有效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提出建议。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一)检查范围
检查的时间范围是2012年度,必要时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以后年度。
检查的内容范围是财政安排的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使用情况。
(二)检查对象
检查的对象为使用公交和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38个区县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的交通运管部门、财政部门和享受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每个区县抽查50%农村客运经营者和80%城区公交企业。
三、检查内容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补助机制的通知》的要求,主要对区县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经营者享受成品油价格财政补助资金政策情况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对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使用、效果的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包括:
(一)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政策落实措施及情况。包括:各区县是否按照财政部财建[2009]1008号文要求,制定本级关于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的实施细则;管理部门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基础档案和数据库,建立补助用油量的计算核定机制;经营者是否建立健全企业(业户)管理档案及管理制度并按时上报;是否建立严防骗取财政补助资金违法违纪行为的措施及执行情况;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
(二)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放、使用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完善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制度,是否及时将补助程序、对象、标准和金额向社会公示公布;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批、登记、发放等环节是否合法合规;补助资金有无挤占、挪用、截留等现象,有无虚报、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等问题;是否按照规定发放补助资金,有无擅自提高和降低补助标准。
(三)其它与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有关事项。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方式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座谈会、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由检查人员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财政局、公交和农村客运经营地现场,采取抽查、检查、复核、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搜集相关资料。
五、检查期限
2012年度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燃油补贴项目资金。
六、现场检查时间
2014年8月—9月。
七、现场检查工作组成员
由重庆市财政局、市交委,市财政局委托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共同组成现场检查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