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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中介机构对市级201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22号)

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和制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48号)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委托中豪律师集团(重庆)事务所对你单位代理的2014年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2014年度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检查内容。本次检查将严格按照《检查指标体系》,以及代理协议、采购文件、信息发布、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及文件发售费、质疑处理、废标情况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 

三、检查时间。2015年6月1日至6月22日。 

请你单位认真配合此次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真实反映情况,确保检查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中豪律师集团(重庆)事务所检查人员名单

重庆市财政局 

2015年6月1日

主办: 重庆市财政局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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