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对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请予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范围
你单位2014年度和2015年度涉及财政、财务、会计等事项的情况,包括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政府采购、决算编报等事项,以及你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等情况。必要时将延伸检查其他年度或有关单位。
二、检查时间安排
请你单位接本通知后,按要求对本单位涉及财政、财务、会计等事项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提交自查报告。2016年3月21日起,我局将组织人员对你单位实施现场检查。
三、检查准备资料
请你单位按要求提供与检查有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资料,有关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资料,会计凭证和账簿、会计核算档案、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账户信息、电子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检查组成员和联系方式
组长:宋绍勇
成员:贺欢 王伟
联系电话:67575538 67575506 传真:67575538
电子邮箱:lxssy87@163.com
重庆市财政局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