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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重庆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财政工作情况
  2019年,全市财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保障“三大攻坚战”和“八项行动计划”推进落实,着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第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加力提效积极财政政策,不断增强发展动力。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推进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深化增值税改革等政策落地,落实社保降费政策,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年预计新增减税约380亿元,降费约340亿元。全市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减税额度超过新增减税总额的50%,民营经济减税额度超过新增减税总额的62.5%,基本实现“三个确保”,企业和居民获得感明显增强。发挥政府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完善“资金池”与“项目池”对接机制,统筹“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债券统筹力度,筹措资金约3000亿元,保障高速铁路、城市轨道、重大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民生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新增10亿元,支持重点实验室等高端创新资源培育,推动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创新。落实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等激励政策,营造良好财税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研究制定高新区等开发区财税扶持政策,加强创新平台功能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第二,聚焦关键领域,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力保障打好精准脱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大力支持脱贫攻坚,扎实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抓好财政责任、政策、工作落实。继续推进贫困区县涉农资金整合,保障重点扶贫项目实施。健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管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债务风险防控,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安排预算资金等方式,偿还政府债务到期本息,全市政府债务率控制在80%以内。优化债务期限结构,发行30年期超长期限政府债券,缓解偿债压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实施五大环保行动,支持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开展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示范试点。推进三峡库区生态修复,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第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保障基本民生领域资金需求,全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左右。积极促进就业创业,统筹失业保险基金,采取技能培训、稳岗返还等措施,提升职业技能,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提高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救助标准,积极应对猪肉等食品价格上涨,启动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4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稳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继续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新高考综合改革。落实高职院校扩招要求,支持10所高职院校进入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名单,加快推动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加大大病医保和医疗救助倾斜力度,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加强基本住房保障,支持公租房建设运营、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启动支持发展租购并举的住房市场。完善公交运营补贴机制,支持城市公交发展,提升市民出行舒适度和便捷度。
  第四,深化财政改革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坚决贯彻中央改革部署,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推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总体方案、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医疗卫生领域改革方案。加快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革,关闭注销195户僵尸、空壳及低效企业,转让退出31户市场充分竞争企业,整合形成50户一级企业,移交市属重点企业,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出台部门整体、政策和项目等绩效管理制度,搭建绩效指标体系框架,试编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扩大绩效监控和评价范围,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完善财政资金监控机制,提升财政信息化监管能力。严肃财经纪律,对巡视、审计、督察等反馈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二)服务代表委员情况
  一是提高依法理财能力。严格执行《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各项规定,按照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关于重庆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第13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方案,认真执行各项财政收支预算。改进2020年市级预算公开评审机制,邀请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提前介入预算审查,以绩效为导向开展重点专项公开评审,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
  二是抓好建议、提案办理。突出问题导向,抓好责任落实,不断提升建议、提案办理质量,提高代表、委员满意度。2019年,市财政局办理建议、提案共558件。其中,人大建议301件,占全市办理人大建议件数的24.1%,含主办件59件;政协提案257件,含主办件8件。有的建议、提案已形成财政政策,有的建议、提案已纳入改革计划,有的建议、提案已开展前期调研和工作谋划,为推动财政改革管理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完善沟通联系机制。研究出台《关于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预决算编制和服务人大审查监督机制。积极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建立财政相关业务系统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连接通道,实现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债务和预决算执行分析等财政信息共享。围绕财政改革管理、政策和财经动态等,向代表委员推送《财政工作信息》共12期。同时,在年度预算报告形成过程中,积极参与片区会议,收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共201条,均已分类办理。
  二、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35亿元,下降5.8%。其中,税收收入1541亿元,下降3.9%;非税收入594亿元,下降10.4%(扣除减税因素后,全市税收增长6.6%左右)。加上中央补助188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335亿元,以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1109亿元后,收入总计5462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48亿元,增长6.8%。加上上解中央4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65亿元,以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等400亿元后,支出总计5462亿元。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48亿元,下降2.9%。加上中央补助74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922亿元,以及上年结转517亿元后,收入总计3761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19亿元,下降9.7%。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77亿元,以及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等1165亿元后,支出总计3761亿元。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2亿元,增长25.3%。加上中央补助2亿元、上年结转9亿元后,收入总计143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亿元,下降11.4%。加上调出资金92亿元、结转下年5亿元后,支出总计143亿元。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50亿元,增长2.2%。从资金来源看,财政补助565亿元,占比为29.0%。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39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6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4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23亿元,增长9.5%。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53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9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0亿元。加上结转下年支出127亿元后,支出总计1950亿元。历年滚存结余1825亿元。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2亿元,下降10.1%,完成预算的98.1%。其中,税收收入518亿元,下降5.4%;非税收入254亿元,下降18.5%。加上中央补助188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335亿元,以及区县上解、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504亿元后,收入总计3494亿元。
  (2)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0亿元,增长2.3%,完成预算的92.8%。加上补助区县154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24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80亿元,以及上解中央、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等264亿元后,支出总计3494亿元。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2019年市本级预备费预算21亿元,实际支出3.6亿元。预备费剩余资金加上政府性基金结转超当年收入30%的部分、零结转收回部门预算资金等,全部依法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9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68亿元,2020年初动用166亿元平衡预算,余额102亿元将严格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用于兑现跨年度据实结算事项和弥补2020年及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按照《重庆市市级部门预算零结转管理办法》规定,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包含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已签订合同的政府采购、中央专款以及科研等项目支出21亿元。
  市级主要支出政策落实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方面支出合计76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亿元,增长11.9%,完成预算的93.8%。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群团组织运转及履职,促进立法、监督及参政议政能力建设。保障机构改革期间涉改部门的正常运转,以及新成立单位的经费投入。
  ——公共安全方面支出合计122亿元。其中,市本级公共安全支出108亿元,增长8%,完成预算的92.6%;专项补助区县14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单位依法履职,支持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政法部门执法办案、应急处置、基础装备等经费需求。促进区县法检单位支出保障水平更加均衡。完善司法救助体系,支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教育方面支出合计224亿元。其中,市本级教育支出121亿元,增长8.4%,完成预算的92.7%;专项补助区县103亿元。主要用于:及时足额保障各级各类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和学生资助,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持续推进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普惠性民办园,扎实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扎实开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工作,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建设。支持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做好新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深入实施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计划,落实“双高计划”建设补助,推动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加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引进力度,深化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统筹推进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提标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推进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改善乡村教师住宿条件。
  ——科学技术方面支出合计35亿元。其中,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30亿元,增长1.2%,完成预算的94.2%;专项补助区县5亿元。主要用于:聚焦民生服务、产业融合、生态宜居等智慧应用领域,推动科技特派员等科技惠民工程实施,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支持创新主体培育引进,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科技创新供给能力。强化高端创新平台支撑,支持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和国家重点实验室、野外科学观察研究站等基础研究基地建设,加快建设重庆市实验室。探索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新体系,加快推动基础研究与技术创新融通,加入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持续做实做强种子、天使、风险等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缓解中小微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强化科技金融支撑。深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试点“包干制”,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机制,提升科技创新服务。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支出合计20亿元。其中,市本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亿元,增长10.6%,完成预算的94.5%;专项补助区县5亿元。主要用于:深入挖掘本土文化,扶持打造符合时代特色的原创和精品文艺力作。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惠民工程,保障全市41个图书馆、40个文化馆、9个美术馆、818个乡镇文化站、204个社区文化中心、31个博物馆纪念馆以及69个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加强全市69处革命文物、抗战遗址等重点文物日常维护。继续实施惠民电影、戏曲进乡村、县级融媒体等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支持“山水之城,美丽之地”全域旅游宣传推广,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合计630亿元。其中,市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亿元,增长19.7%,完成预算的91%;专项补助区县119亿元。主要用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帮扶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将城市和农村低保救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580元、440元,将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月754元,将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1404元、1204元。积极支持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落实优抚安置保障政策,支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支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千百工程”,启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项目建设。按平均约5%的幅度,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支持残疾人、红十字等福利、慈善事业发展。
  ——卫生健康方面支出合计223亿元。其中,市本级卫生健康支出38亿元,下降21.3%,完成预算的94.9%;专项补助区县18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建设,根据绩效情况对基层医疗共同体“三通”建设等试点工作给予奖补。支持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学高端人才培养等项目。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将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从人均490元提高到520元,推动医保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方便群众就医报销。支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55元调整到69元。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预防控制,保障健康中国重庆行动方案实施。
  ——节能环保方面支出合计100亿元。其中,市本级节能环保支出39亿元,增长8.5%,完成预算的92.5%;专项补助区县6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推进玻璃、化工等重点行业燃煤污染控制和废气深度治理,鼓励餐饮店企开展餐厨油烟整治,进一步削减大气污染物。支持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城乡污水管网改造,处理达标排放城市生活污水约14亿吨。支持开展工业用地、农业用地土壤污染详查评估,推进主城区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减少垃圾填埋对土地的占用和二次污染。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推动4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垃圾集中处理。
  ——农林水方面支出合计289亿元。其中,市本级农林水支出35亿元,下降20.7%,完成预算的93.1%;专项补助区县254亿元。主要用于:持续支持11个区县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工作,集中打造10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支持推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扩大森林资源增量,提高森林覆盖率。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三期和石漠化地区生态恢复工程,改造农田林网和特色经济林。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金佛山观景口等大中型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加大城镇防洪、中小河流综合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方面投入力度,做好水旱灾害防御、水库移民后扶等工作。
  ——交通运输方面支出合计271亿元。其中,市本级交通运输支出131亿元,增长2.1%,完成预算的92.9%;专项补助区县14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实施高铁建设五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郑万高铁、涪怀二线等铁路项目建设和成渝铁路改造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城口至开州等高速公路建设。继续补助区县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大力支持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巫山机场建成通航,加快推进渝西高铁、巫山至镇坪高速、渝湘高速扩能、武隆机场等项目建设。支持实施开放通道拓展行动,推动中欧班列(重庆)、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空枢纽发展。
  ——城乡社区方面支出合计149亿元。其中,市本级城乡社区支出149亿元,下降30.3%,完成调整预算的92.6%。主要用于:保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两江四岸”核心区等城市提升专项规划编制,支持基础测绘及地理国情监测。保障轨道第四轮线网规划前期工作。支持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改革,兑现通行费套餐优惠补助。支持西永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开放平台功能。补助主城区次支路网、人行过街设施和公共停车场建设,改善路网结构。支持智能交通、智慧住建等智慧城市建设。支持特色小城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推进市政设施和绿化品质改善提升,主城区新建公厕130座、新增绿化面积1100万平方米。
  ——产业发展方面支出合计69亿元(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金融、粮油物资储备四个科目之和)。其中,市本级产业发展等支出36亿元,下降4.8%,完成预算的100%;专项补助区县3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智能化改造,引导企业开展机器换人、数字化装备普及、工业互联网、“上云上平台”建设。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集成电路、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军民融合等重点行业领域发展。支持举办智博会、西洽会、中新金融峰会,建设智慧城市智能中枢和中新国际数据通道。落实稳外贸、稳外资、稳外经政策,引导企业开拓“一带一路”国际市场。支持实施消费升级行动,推动电商扶贫。组建100亿元规模的民营企业纾困基金,促进产业引导基金投资提质上量,支持实施知识价值和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落实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转贷应急周转、担保补贴、风险补偿等政策,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支持建成保险资产管理结算系统,落地重庆首家全国性金融要素平台。保障粮食政策性储备,做好猪肉、成品油、食盐、医药等保供与稳价。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和应急管理等方面支出合计27亿元。其中,市本级自然资源海洋气象和应急管理等方面支出20亿元,增长13.3%,完成预算的100%;专项补助区县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开展耕地占补平衡与保护、农村土地整治,积极推动第三次国土调查。支持开展地质矿产资源调查和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支持应急救援支撑体系建设,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提高安全监管能力。保障洪水、干旱、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人民群众生活补助。
  ——住房保障方面支出合计75亿元。其中,市本级住房保障支出25亿元,增长1.4%,完成预算的100%;专项补助区县5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危旧房、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公租房平稳有序运行,解决住房困难群众居住问题。
  2019年,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共计1545亿元,占区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4.3%。主要用于:安排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力和民生补助802亿元,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三次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建设发展补助489亿元,安排生态环保、文化旅游、脱贫攻坚等领域补助137亿元,按分税制财政体制安排税收返还117亿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22亿元,下降7.2%,完成预算的110%。加上中央补助74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922亿元,以及上年结转和区县上解等325亿元后,收入总计2443亿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95亿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70亿元,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房屋建筑面积征收,2019年新开工项目面积增加。同时,主管部门加强配套费征管,确保应收及收。
  (2)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0亿元,下降23.1%,完成预算的77.9%。加上补助区县68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55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7亿元,以及结转下年和调出资金等433亿元后,支出总计2443亿元。
  从项目看,上述支出主要用于:
  ——土地成本支出363亿元,用于土地收储、拆迁补偿和整治投入。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170亿元,支持轨道交通环线西南半环、尖璧线建成通车,加快推进四号线、五号线、九号线和十号线等城市轨道建设;加快重庆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市政配套道路、通江立交、一纵线成渝高速至华岩隧道西延伸段等续建项目建设;支持新燕尾山隧道、盘溪立交、茶惠大道等项目新开工;保障公租房建设债务偿还。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192亿元,加快推进渝湘高铁、重庆东站等项目建设,支持渝昆高铁等项目开工;推动奉建、大内、渝遂扩能等高速公路建设,增加高速公路出省通道;继续补助区县国省干线公路、“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枢纽港建设升级,加快机场建设,构建综合交通体系。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重庆市市级部门预算零结转管理办法》规定,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包含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支出2亿元。
  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3亿元,增长10.8%,完成预算的87.3%。加上中央补助2亿元、上年结转1亿元后,收入总计66亿元。
  ——利润收入30亿元,主要是市属重点企业按规定上缴的利润。
  ——其他收入33亿元,主要是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
  (2)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亿元,下降27.8%,完成预算的64.7%。加上调出资金42亿元、补助区县3亿元和结转下年1亿元后,支出总计66亿元。
  各位代表,2019年是重庆财政不平凡的一年。过去一年,在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通过压减支出规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实现了全年收支平衡;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同时,通过加大补助力度、加强资金调度,保障了困难区县财政平稳运行;在守住债务风险底线的同时,通过加强“资源、资产、资金”统筹、拓展筹资渠道,确保了政府投资强度不减。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结果,是区县和部门大力支持、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观念还不够牢固,还存在花钱大手大脚的现象;不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的行为时有发生,资金分散、闲置浪费等问题仍然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还不够高;部分领域项目储备不充分,还存在钱等项目的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0年财政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财政系统将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市人大决议,主动适应新时代、聚焦新目标,坚定发展信心,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努力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综合分析全市财经形势,2020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全力保障“三大攻坚战”和“八项行动计划”推进落实,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广,确保重庆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认真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切实做到有保有压;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全市财政系统将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第一,坚持精准发力,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在巩固已有成果、打好重点战役、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支持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切实保障扶贫资金需求,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加强财政投入保障,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第二,坚持提质增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不断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及时研究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牢牢把握“三个确保”要求,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发挥政府投资的关键作用,加强“资源、资产、资金”统筹,多渠道争取中央债券、资金和政策支持,做好项目前期储备,保障好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重大水利和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建设。
  第三,坚持底线思维,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民生大事急事难事,精准发力、持续用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福祉。坚持尽力而为,围绕就业、教育、健康、养老、基本住房等重点领域,增加基本民生投入,加快补齐民生短板,确保民生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支持困难区县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兜实兜牢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底线。坚持量力而行,明确重点民生领域支出政策的“红黄线”,坚决制止超越发展阶段和地方财力的政策,让民生政策多一些“雪中送炭”。
  第四,坚持统筹推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增强财税政策与产业、金融、人才等政策协同,促进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支持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对接中央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大战略。支持“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突出分类指导,完善差异化财税扶持政策,推动各区域各区县协同化发展。支持经开区等国家级开发区发展,优化两江新区、高新区财政体制,激发经济发展动力。
  第五,坚持蹄疾步稳,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对标对表中央要求,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各项任务。推动转移支付全域统筹,将18个贫困区县转移支付统筹改革推广到全市所有区县。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绩效挂钩奖惩机制,开展绩效排名,将结果与重点专项总额、部门一般性项目和公用经费挂钩。加强支出标准控制,新增支出“先建标准,再核额度”,逐步实现从“控盘子”向“控标准”转变。继续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等改革事项。
  (三)2020年财政主要支出政策安排
  1.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方面。优化重点创新区域财政扶持政策,支持高标准规划建设重庆科学城,将高新区的市级税收增量全部用于其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推动重庆高新区升级,打造两江协同创新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优化并落实研发准备金、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政策,鼓励加大R&D投入,支持开展工业设计和产学研创新活动,推动高水平建设国家级和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加大产业转型发展投入保障力度,采取投资补助、后奖补、贴息、政府基金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一批智能制造、技术改造、工业互联网项目实施,大力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智能+”产业,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打造消费品工业集群。加强基础科学研究财政投入保障,支持培育一批新型高端研发机构,建设高水平创新基地,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配合做好超瞬态物质科学实验装置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落实重庆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奖励资助政策,吸引一批科研人才和团队落户重庆。
  2.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确保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深化贫困区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优先保障扶贫资金需求,及时足额拨付扶贫资金。落实摘帽不摘政策,保障产业扶贫、社保兜底、教育资助、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扶贫政策继续执行。落实摘帽不摘帮扶,发挥市与区县、乡镇(街道)财政部门联动作用,多措并举做好定点帮扶工作。落实摘帽不摘监管,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加强资金动态监管,实施扶贫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继续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衔接,构建完善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支持区县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实施乡村振兴试验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园、“四好农村路”等项目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落实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政策,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优化农业保险财政支持政策,探索建立财政支持区县特色农产品保险的以奖代补机制,提高小农户农业保险参保率。
  3.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统筹土地出让收入,盘活国有资产,拓宽投融资渠道,用好用足项目资本金政策,确保市级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支持构建“米”字型高铁网,推动渝湘、渝昆等高铁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重庆东站等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建设;支持完善高速路网,推动渝长、渝湘扩能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支持实施“850+”城市轨道交通成网计划,启动城市轨道交通四期项目,推进成渝铁路改造、枢纽东环线等市域铁路项目;继续推进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建设。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合理划分市与区县支出责任,完善财政补助机制,支持“两江四岸”核心区整体提升,加快推进十大公共空间建设,推动山城步道建设,促进城市有机更新;完善城市路网,加快城市路桥隧道建设,优化城市骨架路网和干支路网,提高城市通行能力。
  4.支持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强化财政资金配置,引导社会投入,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用好中央资金,盘活土地资源,支持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改革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完善以水、土、大气等环境质量考核结果为导向的“以奖促治”机制,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开展工业用地、农业用地土壤污染详查评估,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废气深度治理。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支持主城区“四山”保护,加快“清水绿岸”治理,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推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继续推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积极对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5.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完善就业创业扶持及奖补政策,稳定就业总量,突出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继续统筹失业保险基金,落实稳岗返还、在岗培训补贴等政策,进一步加强援企稳岗。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继续巩固完善城乡统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加快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职院校“双高”建设,将高职扩招学生纳入现有资助体系同等保障,分类别研究并落实扩招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政策。健全各类教育生均拨款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优化落实政府财政投入责任,推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支持扩大基层医疗共同体“三通”建设试点范围。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支持消防专业装备配备和智能管理,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优化财政补助结构和方向,强化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旧房整治提升,改善农房品质和农村生活条件。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改善城乡公共文化体育基础条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上述支出政策中,涉及预算草案批准前必须安排的人员、基本运转等支出,按照《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已作相应安排。
  四、2020年预算安排
  (一)全市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156亿元,增长1%,其中,税收收入预计1556亿元,增长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2639亿元后,收入总计479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456亿元,加上上解中央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39亿元后,支出总计479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2115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及地方政府债务收入501亿元后,收入总计261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005亿元,加上调出资金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611亿元后,支出总计261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8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5亿元,加上调出资金30亿元后,支出总计85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2098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17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3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4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1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956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67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4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1亿元。加上结转下年支出预计142亿元后,支出总计2098亿元。
  (二)市级预算草案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项目预算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780亿元,增长1%,其中:税收收入预计523亿元,增长1%;非税收入257亿元,增长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区县上解、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等2284亿元后,收入总计3064亿元。
  (2)支出项目预算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84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转移支付、上解中央、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等1780亿元后,支出总计3064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13亿元。
  ——市本级公共安全支出安排104亿元,补助区县7亿元。
  ——市本级教育支出安排117亿元,补助区县93亿元。
  ——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安排20亿元,补助区县2亿元。
  ——市本级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7亿元,补助区县1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424亿元,补助区县99亿元。
  ——市本级卫生健康支出安排46亿元,补助区县171亿元。
  ——市本级节能环保支出安排32亿元,补助区县18亿元。
  ——市本级城乡社区支出安排106亿元,补助区县14亿元。
  ——市本级农林水支出安排21亿元,补助区县212亿元。
  ——市本级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16亿元,补助区县85亿元。
  ——市本级产业发展等支出安排34亿元,补助区县23亿元。
  ——市本级自然资源海洋气象和应急管理等方面支出安排30亿元,补助区县19亿元。
  ——市本级住房保障支出安排51亿元,补助区县26亿元。
  ——其他支出安排4亿元。
  ——预备费安排21亿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045亿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881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及地方政府债务收入501亿元后,收入总计1546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75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转移支付、调出资金、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等871亿元后,支出总计1546亿元。
  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2亿元,加上调出资金9亿元后,支出总计31亿元。
  各位代表!做好2020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市财政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迎难而上、真抓实干,以更加务实的作风、以更加有为的担当,扎扎实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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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重庆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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