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经汇总,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6.41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34亿元,公务接待费1.21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6亿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37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8亿元)。市本级因公出国(境)团组数416个,因公出国(境)1141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226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1847辆; 国内公务接待7735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743833人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情况。
经比较,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减少0.31亿元,下降4.6%。“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车购置、公务接待人员数量和接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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