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0-0335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成文日期 ]
2020-02-19
[ 发布日期 ]
2020-02-19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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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主要职能如下:
1.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党委、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的调研,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政治经济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提供综合信息服务。2.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强与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及各部门的工作交流和联系,宣传重庆,为市领导在当地开展工作创造好条件,协助市级部门和区县(自治县)在当地开展工作。3.做好市领导到广东省、福建省和海南省的政务活动服务工作。4.加强与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和港、澳地区的经济联系、交流合作,开展招商引资、搭建平台、引进企业、跟踪服务工作,扩大重庆对外开放,促进与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和港、澳地区的经济合作。5.加强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合作与交流。6.做好劳务输出和服务工作,加强与用工单位联系,发展劳务输入网络,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协助当地有关部门维护重庆籍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7.为重庆市驻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指导、帮助广东省重庆商会、深圳市重庆商会、福建省重庆商会、海南省重庆商会的工作,加强与这三省重点企业的联系。8.办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和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是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华南地区及福建省、海南省的派出机构,内设4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劳务处、经合处、福建联络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2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8.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0.08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减少9.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2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86.07万元,教育支出预算1.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4.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0.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5.93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9.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0.0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9.1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8.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8.09万元,比2019年减少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24万元,比2019年减少0.08万元,基本无变化,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73.85万元,比2019年减少9.1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0年办事处驻外工作计划等实际情况,减少相关工作业务经费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劳务协作等重点工作。
2020年本单位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2万元,比2019年增加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比2019年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成本提高。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9.51万元,比上年增加1.37万元,与2019年基本一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3.8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2020年本单位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梁红 联系方式:0755-8225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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