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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19-03196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成文日期 ] 2019-03-11 [ 发布日期 ] 2019-03-11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重庆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财政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市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会计和非贸易外汇收支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市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市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拟订市与区县(自治县)、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市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管理全市财政收支,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市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市级年度预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市政府外债,负责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代表市政府开展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财政局内设24个职能处室、10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预算编审中心、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重庆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重庆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心、重庆市财政收支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市财政局后勤服务中心、重庆财政学校、重庆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重庆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10.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10.13万元,比2018年增加241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2.83万元,比2018年增加291.1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987.3万元,比2018年增加2128.3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提升财政履职的政务信息化管理水平,新建和续建的政务信息化项目支出较上年增长较大,主要用于保障全市性财政工作运转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预算评审和绩效评价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18年保持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86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8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0.8万元,比2018年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在总体不超上年的前提下从公务接待费中调剂2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2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比2018年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拟更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购置费较上年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00.96万元,比上年增加43.41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9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13.56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987.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龙再鹏,电话:023-6757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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