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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18-0316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成文日期 ] 2018-08-27 [ 发布日期 ] 2018-08-27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市委机构序列。主要职能: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的领导下,研究拟定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和专题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市直党政群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法规、政策,负责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区县(自治县、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工作;调查研究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二)机构设置:本部门设9个职能处,分别为综合处、法规处、行改处、区县处、机关处、事业处、督查处、信息处、机关党委(人事处),下属1个参公事业单位重庆市事业管理登记局(纳入办机关一并核算,未单独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434.52万元,支出总计1,434.52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29.60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降低经费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404.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5.63万元,占99.35%;其他收入9.10万元,占0.65%。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0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54万元,占87.53%;项目支出175.28万元,占12.47%。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70万元,较上年减少1.0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注意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年末应付未及时兑付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9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39万元,下降4.54%。主要原因是当年办公用房租赁因特殊原因未实施,节约财政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38万元,增长16.3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及日常运行经费缺口、人员调入工资增加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9.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35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降低行政运行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52万元,增长16.7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及日常运行经费缺口、人员调入工资增加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2.39万元,占88.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1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及日常运行经费缺口、人员正常调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教育支出2.72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9.60万元,占4.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调入人员社会保障费用,补交养老保险费用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23万元,占3.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83万元,占3.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4.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7.85万元,较上年增加4.6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86.64万元,较上年增加136.70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工作实际需求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8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4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9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机构改革业务调研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2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3.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编办到我单位学习考察机构改革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9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实际来渝学习考察、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减少。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2.4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及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36.70万元,增长54.6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办公费会议费等较上年增加,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及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项目绩效目标主要为社会效益。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面,社会效益体现在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机构设置,严控人员编制,提高行政效能。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规范社会组织的职能和行为;强化行业自律,使行业协会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强化制度建设,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面,社会效益体现在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促进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事企分开的要求,推动经营类事业单位逐步转企改制,促进企业经营活动公平公正,使经营服务活动逐步面向市场,增强经营类单位自身发展能力。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89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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