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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台办为市委工作机构, 主要职能是:研究、拟定重庆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意见;调查研究两岸形势,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全市有关涉台的地方性法规,统筹协调本市处理涉台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协调本市有关促进"三通"事务;负责审批台湾记者来本市采访事宜以及对台宣传、教育工作和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协调处理本市涉台的重大活动、重大事项。负责本市对台交流交往、经济及联络工作,审核部分台胞在我市定居事宜和台商投诉的协调处理。指导本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有关重点人士和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方面的涉台工作。负责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内设人事秘书处、综合调研处、经济处、宣传处、交流处、联络(政党)处、投诉协调处7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下属一个事业单位“重庆市渝台交流服务中心”内设2部1室,分别是办公室、对外联络部、事业发展部。
     2、人员情况,办机关编制数39个(管理岗35个,工勤岗4个)。年末机关实有在职人数37人,(上年机关年末38人, 2017新调入1人,转业1人,退休3人);离退休人员26人,比201年增加3人。劳务用工4人。车辆本年共4辆车。重庆市渝台交流服务中心编制数10个。年末实有人数9人 ;无离退休人员,均与上年一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初结转结余256.82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153.42万元,支出总计2,153.42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10.91万元、增长16.8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和搬迁新办公楼增加物管、水、电等行政开支。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896.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2.96万元,占90.84%;其他收入173.65万元,占9.16%。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12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2.92万元,占67.31%;项目支出695.97万元,占32.69%。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4.52万元,较上年减少232.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国台办拨款提前做好预算并合理完成相关工作达到预算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2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3.89万元,增长17.2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和搬迁新办公楼增加物管、水、电等行政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63万元,增长17.90%。主要原因一是领导上任追加安排实务用车经费;二是.新办公楼搬迁后因水、电、物管费和办公楼的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增加追加的行政经费缺口。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49.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67万元,增长20.6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和搬迁新办公楼增加物管、水、电等行政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7.97万元,增长19.71%。主要原因是年度追加经费支出和部分国台办项目经费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7.31万元,占85.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7.2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领导上任追加安排实务用车经费;二是新办公楼搬迁后水、物管费和办公楼面积增大办公家具、设备费用增加追加行政经费缺口;教育支出2.32万元,占0.1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2.41万元,占9.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社保同时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11万元,占2.92%,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住房保障支出46.15万元,占2.64%,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5.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7.13万元,较上年增加121.2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补发2016年平时考核;二是增加了2017年平时考核;三是年终目标考核增加。公用经费307.95万元,较上年增加177.2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办公楼搬迁后水、电、物管费用增加和新办公楼面积增加办公家具设备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6.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2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领导上任增加购置实务用车一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2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领导上任增加购置实务用车一辆和公务用车经费增加;二是对台工作需要赴台费用增加导致出国(境)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44.71万元,主要是用于对台工作赴台交流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1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台工作任务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2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对台工作任务重往来多赴台费用增加。
    公务车购置费18.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有实务用车一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领导空缺期间没有实务用车,今年新领导上任配备实务用车一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领导空缺期间没有实务用车,今年新领导上任配备实务用车一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6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领导实务用车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领导实务用车后增加的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领导实务用车后增加的费用。
    公务接待费10.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台湾来渝人事,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节俭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4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变化接待量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5个团组,23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83批次,1,80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 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7.66元,车均购置费18.00万元,车均维护费5.9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食堂开支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76.29万元,增长154.42%,主要原因是新办公楼搬迁后水、电、物管费用增加和新办公楼面积增加办公家具设备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都是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新办公楼家具。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渝密【2018】21号文件相关规定,此部分内容涉密不易公开。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65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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