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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18-0315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成文日期 ] 2018-08-27 [ 发布日期 ] 2018-08-27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四川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四川办事处系市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负责1、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政治、经济信息。2、加强与四川省及云南省的经济联系,开展招商引资,推进与四川省及云南省的经济合作。3、为重庆市驻蓉、驻滇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4、负责重庆籍的劳务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保障其在当地的合法权益。5、做好市级领导的接待服务工作。6、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四川办事处内设办公室、信息处、云南联络处、经济协作处4个处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720.85万元,支出总计720.8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15.69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驻外办业务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08.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3.44万元,占95.13%;其他收入24.74万元,占4.87%。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9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09万元,占78.83%;项目支出84.10万元,占21.17%。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23.66万元,较上年增加110.99万元,主要原因是驻外办业务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8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0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工资改革政策性增支和各项职能职责保障能力加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4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7.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69万元,下降24.18%。主要原因是上年补发了2015年基本支出工资改革政策性调资和更换电梯以及今年驻外办业务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41万元,下降14.6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驻外办业务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63万元,占73.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驻外办业务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减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8.57万元,占19.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6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改革减少了退休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93万元,占3.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6万元,占3.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3.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1.74万元,较上年减少47.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补发了2015年基本支出工资改革政策性调资和增加退休人员退休待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1.35万元,较上年减少2.36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和接待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水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邮电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5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41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5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4.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我市有关部门到成都和云南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09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3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4.5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办公费、差旅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水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2.36万元,下降5.4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工作要点》提出的目标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确定了全年的目标任务:一是促进川渝、川滇经济合作,全年完成招商引资10亿元。二是切实维护渝籍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并为渝籍民工提供维权服务。三是积极为到蓉、到滇参会及考察学习的市级部门及区县领导提供服务。四是完成政务信息,全年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及调研报告450篇(条),得分200分。为此,办事处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抓好督促和检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力推进各项工作,2017年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总体上看,年度绩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8-86643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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