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是重庆市人民政府驻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能如下: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的跟踪了解,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经济社会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及区县提供综合信息服务。二是加强与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及京津冀地区党委、政府的工作对接联络,宣传和推介重庆。三是做好市级领导来京参加党和国家重要会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的服务和保障工作,协助市级部门和区县在京开展政务工作。四是加强与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的经济联系,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扩大重庆对外开放,促进经济合作。五是做好重庆籍流动党员、团员在京管理服务工作,发挥流动党团员在维护首都稳定和京渝两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六是加强与驻地有关部门和用工企业联系,做好重庆籍在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务工人员的维权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和就业。七是指导、支持北京、天津、河北重庆商会工作,加强与重庆市驻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服务。八是积极协助、配合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北京信访工作组开展工作,维护首都稳定。九是办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和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内设5个处室,含办公室、信息调研处、经济合作处、接待服务处、天津联络处。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光熙门北里15号。
本单位为政府机关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681.22万元,支出总计1,681.22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92.84万元、增长12.9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和按规定更新未达标车辆。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582.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2.20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50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90万元,占37.74%;项目支出938.68万元,占62.26%。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3.64万元,较上年增加74.6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驻外办工作业务费未结算,结转下年结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82.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67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支;二是按规定更新未达标车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60万元,增长6.7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政策性增支和按规定更新未达标车辆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7.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22万元,增长8.51%。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支;二是按规定更新未达标车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98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1.14万元,占92.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8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和按规定更新未达标车辆;教育支出1.22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9.50万元,占3.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90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从2017年3月纳入社保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53万元,占1.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19万元,占1.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8.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4.50万元,较上年增加7.1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14.40万元,较上年减少3.7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印刷费、电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物业费、手续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1.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3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更新未达标车辆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8.4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更新未达标车辆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5.83万元,主要是用于出国考察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83万元,主要原因是经市委和市级相关部门批准,一名工作人员随市政协访问团出国考察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115.01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01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7年2月15日起,北京市对国一国二排放标准汽油车,实施五环路以内道路工作日限行的政策,我单位原有两辆车是国二排放标准的车辆,经市政府批准,更新了两辆达标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0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更新未达标车辆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3.9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66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实有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6.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到京公务活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接待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接待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3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6辆;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4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0.07元,车均购置费38.34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物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3.78万元,下降3.2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印刷费、电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努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做到定期分析任务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通报,落实措施,加快推进,对不能按序时进度完成的指标,加强督办。总体上看,年度绩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64274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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