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工作;负责审查验收以市、区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命名的地方志书和市级部门志书;负责制定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负责组织编纂全市各级各类地方志书;负责编纂《重庆年鉴》,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年鉴编纂工作;负责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地情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负责组织开发地方志资源,开展地情咨询服务。
(二)机构情况
设置6个内设机构:综合处、市志工作处、年鉴工作处、区县志指导处、文献工作处、信息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807.37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0.06万元),支出总计807.37万元(含年末结转结余22.07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02.88万元、增长14.60%,主要原因一是新增2名在职人员;二是全市统一提高在职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待遇;三是追加2016年职业年金和办公家具购置费(渝财教〔2016〕287号)。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807.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6.19万元,占99.86%;其他收入1.12万元,占0.14%。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785.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04万元,占60.75%;项目支出308.27万元,占39.25%。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07万元,较上年增加21.9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2016年职业年金及办公家具购置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06.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52万元,增长15.0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年终追加的职业年金和办公家具购置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10万元,增长12.43%原因同上。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78万元,增长11.80%。增长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03万元,增长9.35%,增长原因同上。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572.42万元,占73.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在职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待遇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8.69万元,占22.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1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社会保险费相应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02万元,占2.04%,住房保障支出16.99万元,占2.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5.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2.32万元,较上年增加63.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名在职人员,全市统一提高在职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3.54万元,较上年增加14.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寄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用餐标准,陪餐人数,尽量减少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费用。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比上年增加0.26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并到区县调研次数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一样,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2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市志、区县志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停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8万元,主要原因是到市级各部门、区县调研、指导工作次数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0万元,主要原因是到区县调研次数的增加。
公务接待费2.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指组省部级领导、外省市志办领导和区县志办工作人员工作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6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25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4.6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费用2.5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14.28万元,增长48.8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新购置一批办公电子设备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其中2辆车经评估公司评估后,已于2017年4月拍卖处置)、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等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6.96万元,包含年鉴办刊经费、《重庆市志﹒政府志》编修经费、志书印刷出版费等项目,严格按照指定的时间表出版精品志鉴。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907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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