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气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气发〔2001〕156号)文件,重庆市国家气象系统各级管理机构实行上级气象局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单位职能:为本行政区域国家建设和社会生活提供气象管理保障。气象法规建设、气象行业规划、气象防灾减灾、气象业务管理、气象科技攻关与成果推广、气象宣传教育。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气象局按照中央编办和中国气象局核定,现内设机构10个,事业单位8个,地方参公管理单位1个,区县局单位3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应急减灾处、科技与预报处、观测与网络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党组纪检组、离退办。事业单位:气象台、气候中心、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气象服务中心、科研所、气象安全技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结算中心。地方参公管理单位:重庆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和年初结转结余)21,301.91万元,支出总计(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21,301.91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5,908.88万元、增长38.39%,主要原因是防雷事业收入纳入非税管理。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9,531.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26.57万元,占99.97%;其他收入5.21万元,占0.03%。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9,98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7.58万元,占18.40%;项目支出16,305.55万元,占81.60%。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18.78万元,较上年减少329.5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盘活存量资金,减少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526.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62.64万元,增长43.96%。主要原因是防雷事业收入纳入非税管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4.27万元,增长6.4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和中央人影转移支付经费预算。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8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74.89万元,增长47.54%。主要原因是防雷事业收入纳入非税管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1.28万元,增长7.86%。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27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节能环保支出501.05万元,占2.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1.05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减排专项预算;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9,229.56万元,占97.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8.1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和中央人影转移支付经费预算;住房保障支出12.11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住房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53.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05.38万元,较上年增加3,226.32万元,主要原因是防雷事业收入改革,用非税收入安排往年用防雷事业收入支出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48.16万元,较上年减少3.83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5.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7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个别上年业务活动递延至2016年和气象防雷改革调研来局调研活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4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8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1万元,主要原因是防汛抗旱安全工作增加。公务接待费9.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气象局到本单位调研和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9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65万元,主要原因是气象防雷改革调研来局调研活动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245批次,1,58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2.5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7.0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3.83万元,下降7.36%,主要原因是本年会议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为防汛抗旱应急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0.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45.9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软件和保险服务。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局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的要求开展绩效预算工作。制定了《重庆市气象局预算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各单位的预算主体责任。年初预算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分析了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项目实施进度等内容,设置了三级项目指标体系,各项目实施单位都认真分析设置了产出、效益和满意度指标,更全面的将目标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深入,清晰地反映财政资金的产出和效果。个别项目按照相关规定,聘请了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开展了审核,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明确性等进行了评审.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29513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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