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受理和审判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内设职能部门16个,其中:人民法庭3个。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85.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5.16万元,比2016年增加142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3.53万元,比2016年增加928.68万元,主要是政策性增资、员额制增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41.63万元,比2016年增加491.63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案件执行。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19.06万元,比2016年减少12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15.06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比2016年减少12万元,主要是2016年减少车辆6辆;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48.0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1.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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