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内设职能部门13个,派驻法庭4个。主要行使国家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或执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打击犯罪,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全县经济、社会稳定。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8.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8.42万元,比2016年增加122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1.15万元,比2016年增加 1064.9万元,主要原因是较去年预算增加了员额制绩效奖金、职业年金及其他人员政策性增支,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47.27万元,比2016年增加156.27万元,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年初预算到位率,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案件执行等重点支出。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73.41万元,比2016年减少49.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5万元,比2016年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91万元,比2016年减少49.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接待的标准及要求接待;在2016年6月实行公务用车交通补贴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的减少。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6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7.27万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