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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内设20个职能部门,派出人民法庭4个。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由本院辖区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依法审判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指令管辖的一审和再审案件;受理不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依法审判由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受理并确认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执行赔偿、保全措施赔偿,并作出赔偿决定。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等。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67.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7.97万元,比2016年增加2093.7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1.48万元,比2016年增加1197.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和司法体制改革增资因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96.49万元,比2016年增加896.49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案件执行等重点工作。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73万元,比2016年减少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1万元,比2016年减少9万元,减少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73.76万元,主要用于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6.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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