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通过落实财政事权划分、拓展税源、争资立项,助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
武隆区财政局根据乡镇承担的政权运转、村(社区)基层组织运转、辖区范围内的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及财政供养人员经费、临聘人员经费和其他政策性人员经费等核定支出范围和支出基数,对乡镇在支出基数外应承担的支出事项,通过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和结算补助予以保障。每年安排资金1510万元,实施乡镇场镇提升工程,提高其整体形象和服务功能。
该局建立激励性转移支付机制,鼓励乡镇招引发展飞地经济、实体经济等。对乡镇招引飞地经济结算企业(含落户在辖区外的)缴纳的税收,根据优惠政策兑现后的区级实得部分,按乡镇超收分成比例安排激励性转移支付补助;乡镇辖区内新招引本级实体企业缴纳的税收区级实得部分,全额留存乡镇。
为强化基层运行保障,该局对乡镇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按实有在职人数进行动态调整。乡镇年内因在职人员变动产生的公用经费增减,当年不予清算,次年按区级预算口径核定。调整乡镇机构改革划转人员公用经费基数标准,优先保障乡镇人员工资、五险一金、村干部报酬及临聘人员支出,确保各乡镇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