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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创新“1+N”财会监督联动机制 构建强劲“监督引擎”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日期: 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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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全区范围创造性建立“1+N”财会监督联动机制,“串”多头监督的“点”,“连”联动监督的“线”,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纵深推进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的协同性和联动性,构建财会监督新体系。

监督机制共建。一是抓总机制大渡口区财政局与区纪委监委联合制重庆市大渡口区1+N财会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作为财会监督联动总机制,区财政局、区纪委监委作为主体,除相互建立协作机制外,根据工作需要,可任何一个单位建立协作机制,构建全方位财会监督体系。二是建“子”机制,区委巡察办以机制为基础,印发《大渡口区委巡察机构与组织、宣传、政法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试行)》,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等10个单位建立“1+10”联动机制,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的立体监督网络推动形成高度聚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财会监督体系。

监督实施共治。一是互通监督计划区纪委监委、委巡察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单位互通监督计划,确定工作重点。二是互派业务骨干2023年区纪委监委、财政局、区审计局派业务骨干科级干部和基层监督人员开展监督相互提供技术支持。三是实施联动监督区纪委监委与区财政局在财务管理、政府采购、民生实事等多个领域开展联动监督联合开展公务卡和现金管理及使用的专项整治,堵塞财务管理漏洞;联合整治政府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流程等方面的违规行为,规范采购行为,净化营商环境;联合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将民生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财会监督机制立竿见影。

监督成果共享。一是发现问题共研,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对发现的财务违规行为,组织相关业务行家进行共同研判,必要时相互提请协助。二发现线索移财政局2023将2单位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移送区纪委监委后,区纪委监委对相关违法人员进行了处理三是发现问题共评,区财政局对预算单位实施财务管理综合绩效考核时,将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等单位发现的财务违规行为,作为重要考核评价指标,纳入考核内容,对单位实施综合评价,并严格实施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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