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引进高端研发机构。支持世界500强企业在奉设立高端研发机构,通过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首期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对于通过评定的高端研发机构,根据其研发投入、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等情况给予绩效激励支持。
二是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对符合产业创新领域方向的海外高端人才,支持申报重大(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500万元;对科技型企业引进的青年博士、博士后人才开展研发活动的,择优给予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
三是开展科技金融服务提升行动。落实科技创新再贷款等支持政策,推动科技型企业贷款支持户数同比增长20%,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支持企业境外融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可在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