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面上发力”,用好财政政策助力数字文化产业。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资金,支持一批数字文化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产业融合项目,全面巩固强化数字文化产业链条。强化产业扶持资金保障,将产业扶持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加快预算下达进度,优化审批流程,及早形成支出,近三年累计兑现产业扶持资金7070万元。
二是坚持“线性突破”,运用产业基金助力数字文化企业。与区大数据产业园联合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永川区数字文创产业基金,首期出资6000万元,通过入股方式,重点投向新闻信息服务、影视出版演艺、文化传播渠道、创意设计服务等文化和数字创意企业,壮大数字文化初创企业资本实力。
三是坚持“点上聚焦”,安排政府债券助力数字文化项目。2022年以来累计安排政府专项债券2.57亿元支持大数据产业园E区、西部科技影视基地等项目建设,保障数字产业重大项目落地,强化数字文化产业终端应用,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