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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大力推行“阳光采购”节约财政资金1825.6万元

日期: 20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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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确信息发布平台。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作为我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唯一指定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所有采购人、代理机构等在指定的采购平台发布和关注相关信息。加强采购网子网页日常巡检和管理,落实专人实时监督。二是坚持内容全程公开。实行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息公开,督促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意向、招标公告等涉及的12项内容进行发布,面向社会公开。实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对政府采购信息内容和期限按规定要求进行发布。三是完善内控制度保障。严格执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度,发布主体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廉政风险、采购质量、采购效率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政府采购在监督下规范运行。今年已完成政府采购1450余次,采购金额2.8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82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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