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渝中区出台区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试行),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直接挂钩。
上述办法明确,对部门综合绩效评价排名靠前的,按照区级预算按公用经费和一般性项目支出之和的5%、但不超过100万元进行奖励;对部门综合绩效评价排名靠后的,也按照上述比例和额度进行处罚。对评价结果较差项目,视情况按5%—10%的比例减少区级预算安排。同时,将2021年重点评价结果与2022年预算安排直接挂钩。
办法还要求持续加大绩效信息公开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力度,做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重点专项绩效目标社会公开全覆盖;首次要求部分重点评价结果随部门决算一并向社会公开,其中包括4个部门整体支出、17个重点专项共计21份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同时,优化和加大考核力度,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和评价结果纳入政府实绩考核体系,作为干部提拔、公务员评优、部门和单位评优的参考。